2)第221章 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_崇祯重振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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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文官提倡。

  万历年间的南京户部尚书张孟男曾说:“臣以催科为职,臣得其职,而民病矣。”

  曾经担任县令的公安派文人江盈科,还写过《催科》一文,开头就说:“为令之难,难于催科。催科与抚字,往往相妨,不能相济。”

  官员都是这个认识,地方拖欠税收,那就更是常事。甚至他们都不会受到惩罚,而是会有贤名。

  例如江盈科,常因催科不力而遭“长官詈骂”,但是在担任县令期间,却是贤名远播。后来升任吏部主事,被揭发“征赋不及格”后,也只是改任大理寺正。之后还升任户部员外郎,担任理财官员。

  这样一个风气和制度下,哪个官员会尽力催科、满额收缴赋税?

  别管地方官吏是不是吃得脑满肠肥,反正给朝廷的税款,那是要尽量拖欠的——

  如果他们向朝廷缴纳赋税很积极,反而可能被骂。

  按照朱由检让户部的粗略统计,地方拖欠朝廷的税款,大概五六百万。朝廷之前拖欠的九边欠饷,大概六七百万。

  两者的差额,大约一百多万。如果地方能满额缴纳赋税,朝廷最多有一百多万财政缺口,根本不会累积出那么多欠饷。

  所以朱由检就询问道:

  “毕卿有什么办法,可以把税款收上来?”

  毕自严当即说道:

  “一是要核逋欠,确认各地拖欠的赋税,让他们限期上缴。”

  “二是要征收屯粮,把朝廷掌握的屯田和官田核实,鼓励地方屯田,征收相应赋税。”

  “三是要严考成,把缴纳赋税纳入官吏考核。”

  “如此三管齐下,当能让地方缴纳更多赋税。”

  这三个措施,都是传统上行之有效的办法,只是对官吏太严苛,提出来的人要被骂。

  毕自严能不畏人言提出这些,让朱由检很是欣慰,看出了他勇于任事的决心,当即就支持道:

  “这三件事情,朕都交给你办。”

  “各地拖欠税款是遗留事务,和魏逆当政多有关联,要和审查逆党一起办。”

  “如果在地方治理有方,又能给朝廷上缴足够的税款,那样的官员即使曾经附逆,也要酌情留任。”

  “如果治理地方无方,又曾依附魏逆,那就酌情加等,甚至罚没家产。要用他们的家产,补上欠缴赋税。”

  “这件事情由毕卿主办、逆案审判委员会配合。”

  这是以清查逆案的名义,逼迫地方官员上缴税款——

  如果不把拖欠的税款交上来,他们要滚蛋不说,还可能被定个附逆罪名,罚没他们的家产。

  只要是曾经上疏称颂魏忠贤的,都能被列入逆案的可能。那些拖欠赋税的官员,都可能被罚没家产。

  这个措施实在是狠,就连毕自严也没有想到。但是皇帝是在用这样的政策支持他,还给了他全权,他只能默认这件事,想着在审查地方官员时留情点,不能把所有拖欠税款的官员都列入逆案。

  其他朝堂上的官员,在见到人人过关被皇帝由朝堂拓展到地方后,则是心中快意——

  他们这些朝臣好不容易过关,地方上的官员怎么能放过去?

  尤其是东林党的官员,在朝堂上的职位定下后,只能往地方上打主意。不把附逆的官员赶下去,东林党的官员如何起复?

  被阉党列入东林党、负责审判逆案的董其昌,对此极为支持。

  《崇祯长编》崇祯元年九月辛酉:

  户部尚书毕自严陈理财四事:

  一曰核民运之逋欠、一曰议屯粮之征收、一曰严京边之考成、一曰汰逾额之营制。

  蓟、密、永、昌四镇新增盐菜银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四两九钱五分,系天启二年原任督臣王象乾议加,原止题发一年,以后并未题发,亟宜议汰。

  旨从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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