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7章 二阶层和四要件_崇祯重振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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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有像太祖皇帝那样一直当劳模的想法。朱由检决定这段时间勤快一点,尽快按自己的想法调整六部。

  最好把六部的权力扩大一点,例如把五寺变成九寺,让六部督导。把六部尚书等九卿实际当成分管一摊的副总理,和内阁大学士制衡。

  怀着这个打算,朱由检在上午的常朝结束后,下午立刻在武英殿召开常参会议,处理三法司事务。

  因为要审查官员,吏部同样与会。从大理寺卿开始,对大理寺官员一个一个审查。

  “魏忠贤权倾朝野,朝堂上的官员大部分都和他有联系。”

  “这些人不可能人人参与逆案,为了快速审查,要先定下审查的原则。”

  坐在武英殿中侃侃而谈,朱由检此时彻底没有了顾忌,直接把自己的意志灌输给群臣:

  “这个审查原则,朕称之为二阶层四要件。”

  “所谓的二阶层,一是客观违法阶层,没有违法行为那就算是过关,不用继续审查。”

  “有确切违法行为的,再进入下一个阶层:主观责任阶层,确定具体责任。”

  “所谓的四要件,是指在定罪时,要满足犯罪主体、犯罪的主观方面、犯罪客体,犯罪的客观方面这四个要件。”

  “只有四要件完全满足时,才能定为犯罪进行追罚。”

  将自己粗略了解的一些法学知识道出来,朱由检希望他们先适应这种思维。以后他必然会对大明的法律和司法审判体系进行调整,要有足够的人才。

  能适应这种思维的,以后自然要留在三法司。不能适应这种思维的,就只能转任其他职务。

  向群臣大概讲解了一遍,朱由检又拿实例解释:

  “遵化兵备副使耿如杞的案件,事情的缘由是他不愿对魏忠贤像下拜。”

  “但是这个缘由不能拿到台面上说,耿如杞也没有以此定罪,他的罪名是‘坐赃六千三百’。”

  “这件事查明了没有?”

  薛贞急忙说道:

  “已经查明了,耿如杞确实非法获得六千三百两财物。”

  “先前已经追回,用于修筑三大殿。”

  朱由检又问其他人:

  “是这样吗?”

  “有没有其他异议?”

  大理寺卿张九德心中不忍,说道:

  “虽然非法获得财物,但是判他斩监候也太重了。”

  大理寺左少卿姚士慎,同样认为判处斩刑过重。

  上午刚任命的大理寺右少卿周家椿,更是直言道:

  “虽然耿如杞确实有些非法财物,却远远没有六千三百两那么多。”

  “追回的六千三百两赃物,大多是他的亲友凑的。”

  “更何况耿如杞非法获得的财物,大多是官场惯例。”

  “陛下若以此追究,恐怕人人自危!”

  朱由检微微点头,知道大明如今的情况可以说是无官不贪,称得上制度性腐败。耿如杞这样连六千三百两都需要亲友凑集的,已经算是清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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