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107、逮小狗_哨兵不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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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弹蹭着宋捡的皮肤,却丝毫伤不到。每一次发射都好像提前和他说好,规划了路线,明明是照着目标打,却每一次都让他躲过去。

  不管是射击的声音还是震荡的空气波,都不能干扰狂化哨兵的注意力,宋捡的眼睛一直没闭上,完全是睁开的,没有眼白反而有种非人类的视觉冲击,吓得那些人乱了阵脚。

  而断定那些手.枪方向的依据,是火.药的气味。宋捡太习惯这个味道了,从自己被小狼哥捡回营地,樊宇想要带自己进帐篷,自己就闻到过。后来自己当了哨兵,火.药味就是最熟悉的气味。

  两条黑曼巴蛇从他的大腿滑落,滑过了宋捡的大腿根、膝盖骨、小腿肌肉一直到跟腱,它们像两股黑色的水,不经意间滑到了沙面上,鳞片漆黑。一瞬间的视觉通感链接,宋捡拥有了夜视。

  即便他的视力不管用了,他还有精神体。

  自己不是小半瞎,自己是哨兵。

  视线里变得通透,所有带有热量的活物,都成了宋捡的猎物。他觉得自己甚至变成了毒蛇,凭借着热度搜捕所有的生命,要席卷一切。

  十几个人的轮廓清清楚楚到了他的眼睛里。不远处,是温度比较低的小帐篷,帐篷里同样有人。周围是一团一团热度最高的影像,那些是篝火。

  再往外面,就是冰冷的黑夜。

  黑夜是纯黑色的,无论是在正常人的眼里,还是一条蛇的眼里。但是,那纯黑色的冰冷里也有活物,一头一头躁动不安地围着篝火打转。凭借着热度轮廓,宋捡认出了它们。

  是鬣狗,它们的鬃毛太过好认了。

  “杀了他!杀了他!”流民中有人大喊。

  手.枪全部上了膛,宋捡变成了被围剿的野兽。小丢爬上了一个小帐篷,在最高处,为自己的主人提供最佳视线。另外一条更粗的黑曼巴蛇也爬了上来,金色的眼睛看着宋捡,鳞片紧紧贴住了小丢。即便知道这些未觉醒者无法伤害精神体,它也奉命保护这条弱小的同类。

  子弹完全打不准了,流民大多只接受了一点射击训练,除非是大营地里的巡逻队,或者是领头人和副手。打猎还可以,遇到宋捡这样的疯子完全不顶用。宋捡终于找到机会,扑倒了一个人,他骑在那个人的腰上,和他对视。

  所有的人一下收了枪,不敢再射击。

  “为什么……”宋捡抓住那人的肩膀往沙面上撞,像一阵能杀人的风,“为什么!”

  “老子毙了你!”那人近距离地开枪了,枪口就对着宋捡的锁骨。

  “为什么要杀了它!”宋捡的速度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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