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74章 严惩_重生之巨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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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杜格乡的一个会,开了两个多小时,最后拿出处理决定有两个,一个就是将龙大云他们的行为认定为扰乱社会治安,另一个就是提议对黄国华进行开除,并且由他来承担损失。

  处理黄国华,基本上取得一致,没有什么反对意见。他一个老师,竟然花钱指使人在大过年的时候去干这种事,那已经不是一个师德的问题了,这样的作为,在座的没人能接受。更何况,他们还深受其害,大年初一不能喝家人团聚,反而要回到乡里面上班开会处理。

  但是在对龙大云他们的定性上,就存在分歧,而最有异议的就是高过招。

  高过招的意见是这属于打架斗殴,顶多属于寻衅滋事,根本没有到扰乱社会治安的地步。

  表面上看起来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和扰乱社会治安差不多,尤其是寻衅滋事,似乎听起来还要更严重一些。

  其实是很不一样的,根据法律,如果是寻衅滋事或者打架斗殴,所接受的处罚也就是拘留和罚款了事,换言之顶多关十五天,这是依据《治安管理条例》,而扰乱社会治安依据的是《刑法》。

  但是扰乱社会治安就不同了,那可是《刑法》的范围,最高处罚是五年有期徒刑。如果是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,就要经过法院。就为了这个,高过招当然要争。

  “宋乡长,你这也太过了吧?至于这么重吗?公安机关办事,可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。”高过招听完宋乔山的处理意见之后,顿时就飙了。

  虽然它们这个会开了并不完全就会按照它们说的做,法律程序该走的还是要走,可是一旦定性了,派出所的行动就是那个方向。而且,基本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,毕竟派出所全权操作,又有乡镇府的背书,最终的处理就会在那个范围了。

  “高乡长,你这话是什么意思,难道我还打击报复吗?那个龙大云和我的关系八竿子都打不着。倒是你,前面打招呼扰乱派出所的正常工作,现在又要帮自己的亲戚开脱罪责,你还有没有点一个党员的立场?难道情就大过法吗?”宋乔山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,这家伙一而再再而三的信口雌黄,胡搅蛮缠,反击回去怎么行:“更何况,我只是就我的工作范围提出处理意见,行与不行,还得大家商议确认,我现在就表态了,这就是我们派出所的意见。”

  “乔山同志,不要激动,不要激动,高过招同志,你那样的话也是不对的,怎么能那样怀疑自己的同志和同事呢,我相信宋乡长之所以要这样认为,一定有他的道理和法律基础。”庞华华作为主持会议的班长,岂能让他们两个就这么争吵下去?那岂不是打他的脸,觉得他连一个会议的局面都掌控不住了嘛。

  庞华华看似一碗水端平,可是隐隐的还是偏向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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