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十三章 踯躅(完)_扶风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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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开阔平野上,马队行进速度极快。

  陆遥部下众人将将收拢结阵,对面的兵马就已狂风漫卷般迫到了近处。铁马铿锵之间愈发显得气势骇人,隐约如一个巨大的铁钳,将众人牢牢挟制住了。

  在近距离观看,这支骑兵所用马匹是清一色毛皮光润水滑的高头大马,兵将的装束更端的豪奢。普通士卒所用的甲胄便与代郡军官的差相仿佛,而几名领兵军校的铠甲上甚至还有银丝嵌打出的精细花纹。看其鲜明亮丽的外表、漆皮上连一星半点划痕都找不出的样子,显然都是从没经历过刀劈箭刺的崭新装备。马是好马,甲是好甲,兵将自然也是雄武赳赳的兵将。粗略看去,个个都是膀阔腰圆、体魄强健的彪形大汉,比陆遥这边的扈从们平均高了半头、宽了一圈。

  但马睿等人反而放松了下来。这些久经风霜的老兵自然有独特的方式判断对手真实实力。比如从控马奔驰的细微动作上,可以知道彼辈的马术很是寻常,可能也没有在全速疾驰中作战的经历;从裸露在外的面部、手部皮肤色泽上,则可以了解到对方似乎也很少经历野外严酷环境的锤炼;如果再仔细观察,其脸面手臂都不见瘢痕,更足以证明眼前这批乃是养尊处优之人,绝非坚韧敢死的战士。

  有人不屑地低声评价:“样子兵,怂包货!”随即引发了身边此起彼伏的窃笑,原本紧张的气氛突然就变得有点滑稽。

  对真正身经百战的精悍汉子来说,眼前这群鲜明亮丽的骑士简直称不上军人,仅只能用来吓唬不知兵戈的外行罢了。故而心中蔑视的情绪,大概类似于野狼对羊群的观感吧。真要厮杀起来,大概只需要三五次冲锋,就可以把他们杀得溃不成军?不少人在心里盘算着,随即将对对手的估算再下调一点:哪里需要三五次冲锋?一次!一次就够了。

  “退下。”马匹往来驰奔激起的烟尘使陆遥咳了几声道:“这批人是高官贵胄所拥的仪仗,你等莫要失了礼数。”

  话音刚落,对面的骑队忽喇喇拨马向两面一分,中间有一人纵马而出。

  此人持金鞭、乘名马、身着锦袍、腰缠玉带、头戴珠冠,奔到近处时单手轻勒缰绳,身姿英挺峻拔,眼神顾盼如电,极具飒爽傲然的气度,举手投足却隐约蕴涵着几分阴柔的美感……正是竟陵县主!

  “裴郎君如何有暇来这荒山野地?”陆遥率先出言招呼,他有些讥诮地看看四周,又道:“骑队声势这般煊赫,倒叫陆某这些不成器的部下好一阵惊讶。”

  就在陆遥说话的当口,随县主而来的骑队铁蹄翻翻滚滚,已将陆遥等人团团围定。其声势之浩大、形貌之威严,简直要让代郡来客们羞愧至死。县主似乎对部下们的表现很满意,她微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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