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章 发热(三)_我喜欢的女孩子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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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待。

  我以前见过不少能用这句诗来形容心情的主角,只是这一次,我也成为了其中的一位……

  我第一次知道这句诗的存在好像是在读初中的时候,当时“子欲养而亲不待”给我的感觉并不深刻,因为那时的我感觉自己一切都很好。不过,它的意思却悄悄地印在了我的心里……

 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,这句诗在我心中的存在感开始越来越强烈!因为我的一位大学舍友,他的父亲走了,看着他当时的心情,以及他心里压抑着的感觉,我突然感到很害怕……

  因为这种无力的遗憾,你无法控制……

  所以,在大学时代的我就有给我家人写歌,那时我给阿叔写了一首《佳》。

  可能是因为写成了普通话版,阿叔当时不是很喜欢,但歌词里已经包含了我爱他的心。

  时间一分一秒地快速流逝,我实习了,我以为待我拿到人生中第一份真正有意义的工资时,我就可以好好地爱自己的家人。然而……

  实习连一个月都还没够,我就面对了人生中极度难以接受的晴天霹雳!阿叔的身体竟然被查出有肿瘤,而且还有可能是晚期!更加不愿去想的是,肿瘤还不止一个,有的都已经扩散了……

  人生的黑暗之浪铺天盖地地袭来,我已沦陷其中……

  之后,做了两次开刀手术,切除了大面积的肿瘤,暂时性胜利地在死神的手里抢回了阿叔。

  但主刀医生在手术前就表示过,就算手术成功,我阿叔最多也只能多活三年左右。

  三年,感觉是那么的短暂!

  我该如何在三年里,好好地回报阿叔,去爱阿叔?

  我辞去了第一份关于销售实习的工作,回到深圳寻找没有技术性的体力工作,因为需要钱来还债。销售暂时并不适合当时的我,经济的压力,个人工作方向的迷茫,令我专注于消耗自己的体力来挣钱。

  第二份工作每个月发的工资几乎都全部交给阿叔,留下一点零用就够了。

  后来,到了第三份工作,债务差不多还清了。我能好好利用自己的工资给阿叔买衣服,买皮带,买手表,买二胡……

  再后来我出国了,我给自己买的电子琴和吉他,就交给阿叔保管。换言之,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。

  很好!我阿叔真的是个高手!他没碰过吉他,但他把拉二胡的技巧都运用在了弹吉他和弹电子琴上,还玩得挺溜的呢。

  当时在国外的我,在电话里听到阿婶说阿叔弹吉他和弹电子琴都弹得很开心,再加上听到阿叔开心的话语,我的心挺甜的。感觉,我是在爱着阿叔的。

  凡是阿叔喜欢的,我能买的,我都买了。我也很想带阿叔阿婶去旅行,但阿叔阿婶每次都有各种理由不想去,所以都去不成。

  我回国后,距离阿叔的三年期限已经越来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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