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一十五章 当路德拿起嗜血战斧_超凡伯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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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否则大地骑士永远都是冲在最前方的。

  普通人认为,大地骑士就是肉盾。

  “骑士大人,干掉可恶的巫师。”

  “骑士大人,拜托了。”

  看着向着东方冲去的骑士们,绝望与恐惧的平民们不知道哪里冒出了一股力量,纷纷发出了怒吼。

  相比于巫师,骑士才是最贴近人类的超凡者。

  就像在黑暗时期,巫师们就已经出现了,但是他们的数量太少了,直到大贤者波波迪亚出现,创造了骑士体系。

  大量的骑士为这颗星球上的人类们,赢得了生存的空间。

  骑士。

  在人类的心中是崇高的超凡者。

  所以也才有小白与猎豹佣兵团的这样的人,为了保护一个不相干的小镇,而赌上自己的性命。

  战斗吧,骑士们!!

  在黑暗纪元的时候,大贤者就是在人们的欢呼声中,率领他的门徒们与无数魔兽展开了厮杀。

  一行人的速度非常的快,很快就来到了墙角,一跃而上,立在了城墙上。骑士们的目力非常的敏锐,一眼就看见了远方成群结队的食尸鬼们。

  “数量超过了计算,恐怕有一百头。”

  一瞬间,除了幸格与路德之外,小白与猎豹佣兵团的成员的脸色都非常难看。

  超凡者最低的力量限定都是初级骑士级别的,虽然食尸鬼们不会使用魔法,但是它们的肉体无比强韧。

  而一百头食尸鬼,也就代表着一百位初级骑士,更不用说其中或许还有中级食尸鬼。

  “让平民们撤退吧,我们也只能拖延时间,掩护平民撤退而已。”久经沙场的豪格骑士,这一刻也是面色发白。

  幸格骑士伸手一抓,抓住了一柄很细很细的骑士剑,骑士剑的表面布满了魔法符文,通体散发着洁白的光芒。

  与此同时,他的身上忽然多了一件披风,披风很大,白色,表面同样布满了魔法符文。

  看着幸格骑士的装束,路德不由自主的又想起了当初的最强三人前往半位面的时候,菲尔格家的那个小子,使用的同样是披风。

  看起来狂风骑士最喜欢用的魔法护具就是披风。

  “拿出你全部实力吧,擅长表演的混蛋。”幸格骑士落下了城墙,碰一声站在了地上,然后冲向了食尸鬼们。

  “那还用说啊,你这个拙劣的演员。”路德笑骂了一声,戒子化作了嗜血战斧,巨大的战斧,散发着妖艳大红色光芒。

  路德斗气喷薄而出,化作了土黄色光芒,覆盖在了战斧的中央位置,留下了双面斧刃。

  “跟在大爷后边吧,脆皮。”路德大吼了一声,越过了幸格骑士,冲在了最前方。

  “嗜血战斧,你小子有钱。”幸格骑士看到路德手中的嗜血战斧,也稍稍注意了一下。

  “没有你有钱,两件魔法武器。尼玛的,那一天你先展开了拙劣的表演,我们才和盗贼玩了三个小时。”

  路德再次笑骂了一声。

  “防人之心不可无,谁知道你是不是和盗贼一伙的,混蛋。”幸格骑士有点悻悻。

  “魔法武器,这两个家伙到底是什么人!!!!”

  小白与猎豹佣兵团的所有人,都惊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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