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44章 第四十四章这是你自己选的,是你不肯……_恶毒炮灰他不想万人迷(穿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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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心底莫名涌一股酸涩,那股酸涩飞快地流淌进他的四肢百骸,然后一齐涌眼眶。

  叶华藏在被子里的手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,生疼,他不由蹙眉,才勉强止住那股横冲直撞的酸涩。

  而时,叶华脑海中不由出现了那半的少年。

  他冷静地将冰块扣在脸,一开始很痛快,但紧接着就是冷,刺骨的冷。

  但是他不能将那冰块拿下,他手指发颤,却不敢挪开。

  他在抖,他很痛苦,但是他不能表现出半分。

  恍惚间,一刻的叶华和那少年,重叠在了一起。

  他不舒服,生病了哪里会舒服呢?但是一次,有一只温热的手,护在了他前面。

  ……叶华。

  叶华唇角微动,无声地叫着。

  ……你可真是越活越过去了啊。

  你喜欢霍云臻吗?

  叶华问自己。

  他不知道,他处境艰难,前有狼后有虎,总有人至他死地,哪怕成为那些人看不起的“戏子”,那些人也不打算放过他。

  他哪里知道什么是喜欢?

  但是……霍云臻……是不一样的。

  一直以,叶华都把世界的人分成类。

  要害他的,和不要害他的。

  前者是仇敌,后者……后者是什么都无所谓。

  叶华一开始,将霍云臻放在了后者里面。

 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霍云臻就被他从后者里面拿了出,但是还能往哪里放?往前面放,肯定是不合适的。

  只能放在手里,然后小心翼翼的,放在一边。

  从,他的世界里,有了第三类人。

  那霍云臻喜欢他吗?

  毋庸置疑。

  霍云臻对他的喜欢,实在是太明显了,光是霍云臻直截了当的喜欢就不知道多少了,还有那些暗示的话语,那些玫瑰花,那些礼物。

  他曾觉得是种困扰,现在只觉得当初的自己可能有些『毛』病。

  可是,他对得起霍云臻的份喜欢吗?

  身份,他是叶家弃子,叶家明里暗里想弄死他,霍云臻是霍氏总裁,天之骄子;

  『性』格,看看霍云臻身边围绕的那些人,看看参加完那真人秀之后有多少人梦想是霍氏,就知道霍云臻他多么招人喜欢,但是他呢?他是什么鬼玩意,他自己还不清楚吗?他就不是正常人,不过是给自己套了正常人的面具罢了。

  去,他有那一点配得霍云臻?

  张脸吗?

  可在他眼里,霍云臻远比他相貌。

  他种人,真的配拖着霍云臻那么的人吗?

  叶华缓缓睁开眼睛,霍云臻正试图给他喂水。

  “……云臻,”叶华的声音哑得出奇,霍云臻连忙将勺子塞进他嘴里,试图让他喝点水。

  叶华第一次觉得,清水也可以那般甘甜。

  “你别喜欢我了。”

  你值得更了。

  去喜欢配得你的人吧。

  我种玩意,根本不配你喜欢。

  几字吐出去,叶华心跳如鼓,一刻,他仿佛被撕裂成半。

  一半在声呼,你配不霍云臻,霍云臻值得更的;另一半也在疯狂咆哮,是霍云臻招惹你的!是霍云臻要喜欢你的!霍云臻不可以走!不可以!

  “你在教我做事?”

  霍云臻捏住他的下巴,又一次将勺子塞了进去,甘甜的水流了进,叶华心底陡然生出几分贪/婪。

  “你说了不算,我自己的感情,我自己说了算。”

  那种声音『荡』然无存,叶华倏地笑了,有些古怪,但是霍云臻没看到。

  是你自己选的,是你不肯走的。

  我给过你机会了。

  阿臻。

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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