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二章:处女膜2_性福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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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胡乱走着,饥肠辘辘的陈非常。

  从陈非常口里,才知道陈本虚同志婚姻问题。才知道天底下,竟然有宋文革这样,把孩子赶出家门的可恶继母。不过我还是没有因为这事,同他们有联系,只是自从这次以后,陈非常也是在寻找一种亲情,常常来派出所。

  请你们想想,可怜兮兮的孩子,她来找你,你会忍心,拒她于大门之外?你们能不理她?我还是个人民警察。如果女孩找你们,你同她家联系,她继母在电话里说:找我做什么,找陈本虚。他不在家,去找他的女人去了。

  明明是亲生女儿,女儿出走了,父亲急不过了,去外面找她。她要在电话里,含混地说成是找他的女人去了。如果有别的同志,打电话找陈本虚同志,恰恰本虚同志又和女儿,到珠江边散步去了,她就会说:你是找陈本虚啊。他和他的女人散步去了。

  你说这种继母,还配得上是孩子的继母?这样的女人,还是个正常女人?我可以说她不是个女人。她用心何其毒。

  她对继女儿,对丈夫,都是用这样卑鄙方法,下流口气,她对外面的人,还会不竭尽全力,去造谣中伤?

  古人说,清官难断家务案。

  我是不想,也没有闲心,去断别人家里的案子。更不想打探别人私隐。我之所以这样,不厌其烦,向你们说他们家的事,主要目的,是要让你们知道,小小姑娘陈非常,在家里遇到的,是什么样的继母。

  她面对的是个什么环境。她才是个十几岁女孩,虽然长得高大,却一点儿不成熟。她遇到的是有家不能归,在街上漂泊打流的环境,她常常在同学家,东一家西一家混饭吃。你们听了,都会流泪。

  在东莞长安,哪怕是一般人,也极少去人家家里吃饭。可是这么个有家,有亲人的女孩,却要这样在别人家进进出出。要这样天天四处流浪。当你们知道一个未成年女孩,处于这样环境,可以想象得出,我为什么要常常接纳非亲非故的陈非常,到我家吧。

  区国华那怕就是不作为人民警察,作为东莞长安群众,一个心理正常的人,为别人做做这样的事,也是应该的。

  我再就是想说,你们有人提出,区国华你这么大年纪,为什么还没结婚?我决不承认,是有些居心叵测的人说,我是在等什么人。我也不说明,为什么不结婚。我只想,这是我的**。我认为应该拥有这个**,有不跟任何人说的权利。

  至于有人说,我与那个作家陈本虚,有什么风风雨雨,我认为,这些全是茶余饭后的无稽之谈,根本就不值得一驳。前面,我已经说得很清楚,这个地方,我不再浪费你们的宝贵时间了。

  以上,是我对单位调查我个人情感问题的报告。我万万想不到,到了这种年代,我还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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