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二章:处女膜3_性福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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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多次到我们市长的办公室,市宣传部,市信访办公室,市妇女联合会,镇长办公室,镇宣传部,镇信访办公室,镇妇女联合会,市公安局,镇公安分局,长安街派出所,强烈地反映了她的丈夫陈本虚,强奸了自己的女朋友,调戏过单位的打字员,猥亵了女医生的情况。

  并要求我们派出所的同志,配合她深夜前去自己家里抓奸。

  面对着如此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,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不但不为受害的老百姓服务,相反,还狠狠地对人家被害人说:照你这样满世界的说,你的爱人陈本虚,一下子强奸了这个;一会儿又调戏了那个;这不都成了一个即使枪毙十次、八次,也不能够平民愤的大坏人了吗?

  既然是这样,那你还要拖住他这个大坏蛋不放,不同他这个大坏蛋离婚做什么呢?你还不如趁早和他离了婚,自己去找一个更好的男人,那不是更好吗?到时候再让我们人民政府来枪毙了他,那你不是就很开心了吗?

  这番话,我们听起来不知道是好心,还是恶意。反正是说得人家被害人一肚子的委屈。直到最后被害人才终于发现,我们的这个区国华同志,早就和自己的老公陈本虚勾勾搭搭的了。她还把别人的女儿,骗到家里,和自己在一起过日子。

  后来宋文革同志大闹到我们东莞长安派出所,破坏了我们人民警察的美好形象,我们这才发现这件事情的真像。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来说,是非常耻辱的事,也是严重破坏我人民公安形象的大事件。

  根据上述情况,我们特此向你们报告。我们要求本着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的目的,我们在此郑重建议:先让东莞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马上停职,以便进行自我反省。请求上级领导,再根据案件的线索,着手进行调查,视调查的结果,和区国华同志在停职反省中的表现,再给予区国华同志一定的处分。

  以上报告当否,敬请批示。

  致以革命敬礼!

  附:革命同志们检举信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

  四月二十六日

  东莞市公安局批复:

  原则上,同意长安分局的意见。从你们所反映区国华同志的种种错误行为,还有革命同志们的检举信看来,区国华同志的错误,应该说是相当严重的。

  对于这个问题,我们一定要本着宁枉勿纵。一定不要再产生不良的影响,一定把这种恶劣的事件,消灭在萌芽状态,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。

  你们同时坚决要注意,这件事情如果处理得不好,就将会破坏我们东莞市全体人民公安干警,经过多少年来树立起来的光辉形象。你们要立即下掉她的武器,停止她的一切工作,让她立即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。

  当然我们也要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,不放过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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