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十四章 卖身契_人生模拟:从探花郎开始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终于能将责任推卸出去了!

  “大人!”王县丞从座位上起身,点头哈腰将云华请入上座。

  一时间,外边的围观群众七嘴八舌不断,议论着云华的身份。

  云华没有在乎围观者怎么想,只是自然而然坐在公堂之上,询问王县丞道:“老王,跟我说说怎么回事。”

  “是这样的大人……”

  王县丞俯身靠近云华的耳畔,简单介绍了近来的情况,和刚才询问的那名衙役基本一致。

  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云华挥手示意其退去。

  王县丞如释重负,退到了公堂案台左侧,做好随时为云华服务的准备。

  云华消化当前的信息很快,转向下方,站在中间的,是黄家黄三爷,以及邱师爷的小妾秦小翠。

  他惊堂木一敲,故作严肃看向黄三爷:“堂下男子何人?”

  黄三爷一脸惶恐,下意识行礼:“草民黄万三!”

  “听闻你告状,说是邱以诚欠了你的债,证据何在?”云华平淡瞥了一眼。

  “回大人,当年邱以诚家徒四壁,母子二人卖入我黄家为奴,签下卖身契,但其发迹后,未曾赎回自由身,如今卖身契便是证据!”

  黄万三义正词严。

  卖身契,在这个时代,可是有着等同律法一般的束缚作用。

  若是为真,律法也要为卖身契上对方内容做庇护。

  最主要是因为卖身契这种东西,对地主阶级、贵族阶级有益,而这个社会的主要统治者,便是由二者组成,律法严格维护这二者的权益。

  “卖身契何在?”云华问。

  “在这,大人。”

  立侍一旁的王县丞从一边的档案中将卖身契取出,送至云华面前。

  云华结果一看,上面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:

  【邱陈氏有一幼子,名以诚,年六岁,请中说合,情愿将邱以诚卖与黄家名下为仆……】

  【三面严明:牙价银子五十两,同中笔下交易,若后生端,有中人以面承管,不与买主相干。】

  【恐后无凭,永无返回,立卖字存照片。若有违约,牙价百倍奉还。】

  主要内容是这三段,其他的开头结尾,卖主买主,中保人,代笔人,时间日期等一一写清,还附带所有人的手印。

  这张卖身契看上去有年代感了,皱巴巴的,纸张灰黄黯淡,符合上面的日期,是在三十多近四十年前。

  其上字迹略微模糊,但能够清晰分辨,其边角,有烧掉一角的痕迹,但是不影响主体内容。

  乍一眼看过去,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。

  当时在万宝阁掌柜的口中,有听闻过邱以诚是寡母抚养长大,家庭困难一些,将其卖出去,是有很大可能的。

  听黄万三的意思是,邱以诚的母亲把她自己也给卖了。

  “所以,就是为了讨这五十两银子,将县衙闹得个鸡飞狗跳?”云华不悦瞥了黄万三一眼。

  旋即,看向王县丞的眼神更加不友善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109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