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四章 那您喜欢吗?_金丝雀的自我修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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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钟闻天邀请蒋羡祺出来聚一聚,说他在首都,整天把自己圈在酒店像什么话。蒋羡祺倒觉得没什么,但是别人邀请上门,出去走走也无妨。正好他阵子多的是空闲,遂答应下来。

  他这阵子已不怎么忙了,前两年把儿子打发到美国去,就更没什么操心的事。事业上,蒋家旗下的公司,除了几个特别不争气的之外,倒是大半都稳稳当当的扩/张着。

  生活中,他倒顺其自然,然而他的那些朋友们、下面的下属、合作伙伴比他更关心自己的身体需求。经常给他制造偶遇,不管在他在哪儿,美人总是不缺的。

  有一回,不知道是哪个脑子拎不清的下属,给他找了一个与余明渊有八成相似的男孩。那男孩十七八岁,怯生生的样子与余明渊几乎一模一样。

  然而余明渊十七八岁的时候,还把他当做可信赖的长辈,对他十分依恋,并不会作出这番怯懦的姿态出来。

  蒋羡祺对此大发雷霆,那男孩更是被他的突然变脸吓得瘫软在地上,两只眼睛泪汪汪地看着他。

  那双眼睛在眼泪的浸润下,竟然与余明渊相似异常,蒋羡祺一时间大为震动,他看着这双眼睛,不受控制地走到他身前,慢慢蹲下/身,想伸手抚摸他的眼睛。

  “明渊。”

  那男孩看到他伸过来的手,吓得脸色发白,身体簌簌发抖,活像蒋羡祺要打他一样。他用手掌撑着地面,拼命想要逃离蒋羡祺身边。

  蒋羡祺伸出去的手顿在空气中,他目光深深地看了一眼男孩,最后收回手站起来,让人把他送回去,等人走了,才把送男孩过的下属叫进来。

  那一次,出了这个馊主意的所有人都被他一脚踢出蒋家,他这个态度十分果决鲜明,一时间让那些像送美人博宠的人都彻底歇了心思。

  不少人都在心里嘀咕,养了七八年的小美人说不要也不要了,莫不是犯了什么天大的过错。

  然而余明渊也跟人间蒸发一样,大家想找一些八卦,两个当事人一个避而不谈,一个直接在中国境内消失,可谓大大扫人兴趣。

  不过,余明渊这一型的小美人不再喜欢了,还有其他更多的选择嘛。大家的心思经过一段时间的低潮,又活络起来。

  王少君是半年前蒋羡祺碰到的,当时他在荷兰参加一个会议,开完会,当地的公司怕他觉得无聊,就专门陪他在当地游玩。

  那天,当地有一个画廊正好在举办画展,得知蒋羡祺在美术鉴赏上颇有造诣,就邀请蒋羡祺一起去参观一二。

  王少君就是那天办画展的主人公,他是个混血儿,父亲是法国人,母亲是中国人。身材高挑,样貌秀丽,皮肤牛奶一样白皙,细滑得看不见一个毛孔,看着人的时候,有一种别样的娇慵相,十分惹人怜爱。

  蒋羡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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