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一十一章 公孙胜_大宋混世魔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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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小娥厨艺不错,甚至可以说是大宋顶呱呱的。没别的,因为她身处吴家庄啊!

  近卫团从秦牧这里学会了炒菜,有时候战士们也会来寡妇酒馆消遣,一来二去熟悉了,李小娥就从近卫团这里学会了炒菜。

  炒菜,不是高科技,没多难学。炒成秦牧这样的高度,需要钻研和磨练,但是炒出后世街边小饭馆的水平,真不难。

  李小娥很快就学会了炒菜,甚至还练出了几个拿手菜。

  尤其松鼠桂鱼这一道,算是寡妇酒馆的招牌菜。

  时间不大,几样炒菜摆在了折美凤和余里衍面前。

  “丫头,吃吧,记得吐刺啊。要不扎死你,姐夫可饶不了我。”折美凤就不会好好说话,明明是关心余里衍,也说的夹枪带棒的。

  “姐姐,扎死你也扎不死我的。”余里衍瞪着一双眼睛天真的说:“秦牧喂我吃过鱼,我会吃鱼。”

  折美凤气的差点把余里衍给踢楼下去。这什么话啊,是人话吗。可她是个小傻子,自己怎么说,也算正常人吧,不能跟小傻子置气。

  一边生着闷气,一边喝酒。这时候,就听角落有人说话。

  “掌柜的,给我也来些那样的菜。”

  李小娥连忙跑了过去:“道长,你也要那些菜吗?”

  “是,麻烦掌柜的,给我也一样上菜。”

  “道长稍等,奴这就去做。”李小娥连忙吩咐下去。掌勺的除了她自己,还有她俩闺女,如今厨艺都不错。

  折美凤扭头看了一眼,那一桌独自坐了一个人,是个道士。

  如今的吴家庄早不是原来的小小村落了,因为这里有火柴厂,还有接踵而来的造纸厂香烟厂,而且任员外把自己的果品厂也全搬到了这里,导致买货的运料的船只人流不断,吴家庄码头从早到晚,熙熙攘攘全是人。

  有个道士出现,一点也不奇怪。

  折美凤没多理会,喝酒吃菜要紧。这个酒虽然差劲,菜还算不错,怎么也有姐夫五六分功底,胜在新鲜,趁热快吃。再不吃全被傻公主一个人吃完了。

  道士面前有一碟果子,一壶酒,正自斟自饮。大宋的饮食和后世还是有不同的,很多东西都能下酒,比如用各色果子干下酒,这在后世太罕见了,可是在这里属于正常。

  他刚上酒楼没多久,按照往日惯例,就点了果子配酒,可是没想到接下来看见折美凤余里衍两位娘子,点了四五个热气腾腾的菜肴,全是自己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,连名字都不知道的,他这才动了心。

  不行,我得尝尝。吴家庄有酒馆本就让他惊讶,而酒馆里面更有全新的菜式,这简直是奇迹了。要知道汴梁都没这么好的菜。

  这人正是梁山中的一员大将,入云龙公孙胜。

  宋江总算找到他了。一回梁山,公孙胜就听到了宋江的诉苦。说起两次打吴家庄的事情,尤其是雷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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