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四节踏步_七色之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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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几天福德、知机、水越·辉都来找过我,让我劝说水越·流银答应治疗他手上的烫伤,他10天来不肯让任何人给他上药包扎,只用白布一包就去继续教大王子骑术箭术,整只手掌的水泡都磨破溃烂了。\wWW、Qb无论他们怎么说我都不肯去见他,回说他手掌烂掉活该关我什么事?可他的确可算是因我才受的伤,我虽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越来越不安。他的性子我领教过,说了不治就不会松口,就算手掌真的全部烂掉也只是微微笑不会皱下眉头。

  银·革律12年8月80日晚,我在听风阁的大门前踌躇,里面灯火辉煌。水越·流银一定是在书房里办公那,福德等几个小厮都穿着皮袍子候在书房外。

  我犹豫不决的拉扯披风上的银狐毛,这银狐披风轻软绵暖听说万金难求,水越王府中也只有四件。水越·流银、太妃、王妃各一件,我这件是今年水越·流银不知从何处得来的,在卓娅与二夫人的火红眼光下送给了我,说实在的我倒没什么感觉,千万美金的意大利裘皮我也是看中就买的主,这银狐披风我觉得轻暖才经常穿着,双嬷嬷却心痛的直念神,说太妃王妃也只是每年在有大事庆典或深冬严寒时才穿几次,我却当破棉袄似的入冬就整天拖拉着,真是太奢侈浪费了。

  我一步一拖的走进去,让福德给我把清水棉布药物等备好,福德高兴得一溜烟的去拿来。

  我端着大托盘,满心不情愿的走进我已久不涉足的书房,仍是温暖的醒脑香味扑鼻。值班的知机、珠玉见我端着药物进来,都心领神会的轻声退出去,只留下我独自面对伏案急书的水越·流银。

  我走过去,见他在用左手写字,难得的是字体清俊流畅不比右手写的差。我冷笑道:“有本事用右手写呀,不是不痛没事吗?”他倏的抬头,清冷通透的银眸中是不可置信的惊喜。我把托盘放到桌案上,抱起双臂看着他道:“把手伸出来。”他把右手慢慢藏到身后,伸出左手给我,唇角轻挑银眸闪亮的看着我。我气道:“右手!”他不肯伸出来,只是笑。

  我拽住他手臂把他右手拉过来,上面缠着白布却有黄紫色的脓水渗出。我把白布拆开,越拆越气越拆越急越拆越怒,一排排的水泡全部磨破溃烂,冒出红红黄黄的脓血,有的是结痂后又磨破流血有的是直接烂成个血洞,原本修长光洁的手肿胀的像个猪蹄。

  水越·流银看着我的神色,轻声道:“没什么,你不用担心。”我气得咬牙,冷笑道:“你有高堂妻儿担心我怎会白操那个心,你只管任性让手烂掉好了,看是你老娘哭还是你幼子哭,反正我是要放炮庆祝的。”我甩开手转身就要走,这种自虐的人不值得同情。

  他猛的拉住我的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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